Friday, March 31, 2017

再論「朗讀者」── 是 reader 還是 reciter?

3 月 30 日傍晚,上海《復旦外語》的微信公眾號推送了拙作〈「朗讀者」究竟是 reader 還是 reciter,這是最後的辯駁〉。這個標題為微信編輯所下,似乎有點聳動、博眼球,不知情的人或許以為標題是我自訂的,覺得我生氣捉急了,要讀者別再講了,有失學者的風範。內文略有刪減,「部分讀者評論」的截圖是微信編輯挑選加上去的,其他的圖片也都是編輯所為,我並不知情,因為我只提供陽春的文字檔。

兩天後,北京《英語世界》的微信公眾號加以轉發。《英語世界》依我要求,忠實呈現了我的原稿,除了必要的美編之外,對拙作未加增減修改。

以下為拙作原稿:

再論「朗讀者」── 是 reader 還是 reciter?

曾泰元

上海《文匯報》的副刊「筆會」於 3 月 23 日刊發了拙作(「文匯筆會」的微信公眾號提前一天推送),題為〈「朗讀者」的英文是 reader 嗎?〉。這原是篇說文解字、甚至是咬文嚼字的小眾文章,想不到見報(推送)後引起了比較大的迴響,討論也頗為熱烈,讓我深感詫異,誠惶誠恐。

讀者有許多肯定的聲音,當然質疑的人也不在少數。此次抛磚引玉,引發討論,促進交流瞭解,實乃好事一樁。我瀏覽了諸多寶貴意見,針對其中的問題點繼續求證,藉此機會進行梳理,發覺我的論點基本上還是站得住腳的。

央視節目《朗讀者》的英文翻譯用了 The Reader,或謂英文名稱有 2008 年德美合資電影《朗讀者》(The Reader)的影子。電影有電影的情節背景,央視節目的型態與之有所差距,央視直接加以套用,或有語言之外的其他考量,然是否合宜?還請讀者自行判斷。

我對英文詞彙 reader 所做的考證已于原文詳載,在此恕不贅述。不過簡而言之,就是 reader 雖有「朗讀者」的意思,然此義相對冷僻專業,容易給人不相干的解讀,用來作為央視節目《朗讀者》的英譯,似乎不是最佳選擇。

我的具體建議,是用 reciter 來替代 reader。關於這點,有人表示異議,直言 reciter 並不是「朗讀者」,而是「背誦者」。果真如此嗎?

母語人士的直覺(native speaker intuition)可以參考,但並不是永遠可靠。人因其所受的教育、所處的地域、自身的常識見識、以及其他種種主客觀條件的限制,就連對最熟悉的母語也無法百分之百掌握,更何況是非母語人士。

那怎麼辦呢?工具書,特別是詞典,是一個集合廣大智慧,經過各方專家篩選把關,對語文提出中肯觀點的權威寶庫。語言一直在變,觀點難免也會有所偏差,但透過廣大用戶的回饋與持續不斷的修訂,詞典呈現出來的,起碼是個比絕大多數人的直覺更全面、更可靠的語文面貌。

因此,部分讀者對 reciter 有所質疑,我們不妨到詞典裡找答案。

英語世界最大、最權威的詞典,當屬《牛津英語詞典》(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,常略作 OED),線上版每季更新。我們查閱 OED 的 reciter,定義是「a person who recites (in various senses)」[recite的人(有不同的意思)],言下之意,答案得回到動詞 recite 去找。

什麼是 recite?OED 因其全,完整臚列了大小主次一共 13 個意思,然其中許多都是古(archaic)、廢(obsolete)、罕(rare)、專(specialized),這都不是我們要的。跟「朗讀」(或「朗誦」)、「背誦」相關的意思,OED 只寫成一條:「to read aloud or repeat from memory (a poem, passage, prayer, etc.), esp. before an audience」[出聲讀或從記憶中重述(一首詩歌、一段文字、一段祈禱文等),特別是在聽眾觀眾前]。OED 如此處理 recite,把「朗讀」(或「朗誦」)和「背誦」兩個意思放在同一條定義,而不是分成兩條定義,意味著 recite 雖有雙重含義,不過英文並不刻意區分,也不是特別在意。「朗讀」(或「朗誦」)也罷,「背誦」也罷,英文都可以是 recite。

部分讀者主張,我建議的 reciter 並不是「朗讀者」,而是「背誦者」,有了 OED 的定義作為佐證,這些質疑的聲音是否再行商榷?

OED 一般人不易取得,我們不妨從他處著手,查閱英美世界另外八部較為常見的權威英文詞典。結果顯示,這些詞典對 recite 的見解基本與 OED 一致,「朗讀」(或「朗誦」)、「背誦」皆可,且行為動作多發生在聽眾觀眾前。央視節目《朗讀者》的嘉賓上台朗讀,有些照著書本或文稿讀,此乃朗讀(或朗誦)的本色。有些基本背誦偶爾看稿,講究抑揚頓挫。有些對於所要朗讀的內容已經滾瓜爛熟,就像背好劇本上台演戲一樣。如此觀之,節目的朗讀(或朗誦)已出現不同程度的背誦,朗讀者有一部分人已經跨足成為背誦者了,節目的英文名稱若用 reciter,涵蓋朗讀者與背誦者,不也挺貼切的?

以下羅列的是 reciter 的佐證。為了清楚起見,我統一以「詞典 + 英文定義 + 中文翻譯 + 簡評」的格式,總結了這八部詞典對 recite 的解釋,敬請讀者參考:

(1)《韋氏第三版新國際英語大詞典》(Webster'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, Unabridged):to repeat from memory or read aloud especially before an audience [從記憶中重述,或出聲讀,特別是在聽眾觀眾前]。基本與OED同,「朗讀」(或「朗誦」)、「背誦」皆可。

(2)《藍登書屋韋氏大詞典》(Random House Webster's Unabridged Dictionary):1. to repeat the words of, as from memory, esp. in a formal manner 2. to repeat (a piece of poetry or prose) before an audience, as for entertainment [1. 如從記憶中重述
……的詞語,特別是正式地 2. 在聽眾觀眾前重述(一首詩歌或一篇散文),如作為文娛表演]。可「朗讀」(或「朗誦」),可「背誦」,分列兩條定義,有正式的氛圍或娛樂的成分。

(3)《美國傳統英語詞典》(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):to repeat or utter aloud (something memorized or rehearsed), often before an audience [重述或說出(背過或排練過的東西),通常是在聽眾觀眾前]。「朗讀」(或「朗誦」)、「背誦」似乎皆可,事前要不背過就是排練過。

(4)《Encarta韋氏詞典》(Encarta Webster's Dictionary):to read something aloud or repeat something from memory, either for an audience or in a class [把
……讀出聲,或從記憶中重述……,可以為聽眾觀眾,也可以在課堂上]。「朗讀」(或「朗誦」)、「背誦」皆可,不是一人為之,要有聽眾觀眾或同班同學。

(5)《韋氏新世界大學詞典》(Webster's New World College Dictionary):to repeat or say aloud from or as from memory, esp. in a formal way; give a recitation on (a lesson) in class or of (a poem, speech, etc.) before an audience [從記憶中或如從記憶中重述或出聲說,特別是正式地;上課時朗誦或背誦(一篇課文),或在聽眾觀眾前朗誦或背誦(一首詩歌、一段台詞等)]。定義冗長拗口,不過一樣是「朗讀」(或「朗誦」)、「背誦」皆可,場合是正式、上課、或在聽眾觀眾前。

(6)《線上牛津詞典》(Oxford Dictionaries Online):repeat aloud or declaim (a poem or passage) from memory before an audience [在聽眾觀眾前出聲重述,或從記憶中以力道、激情說出(一首詩歌或一段文字)]。「朗讀」(或「朗誦」)、「背誦」皆可,定義用的單詞 declaim 透露出明顯的表演色彩,在聽眾觀眾前。

(7)《柯林斯英語詞典》(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):to repeat (a poem, passage, etc) aloud from memory before an audience, teacher, etc [在聽眾觀眾或老師等前,從記憶中出聲重述(一首詩歌,或一段文字等)]。只有「背誦」,在聽眾觀眾或老師前。

(8)《錢伯斯 21 世紀詞典》(Chambers 21st Century Dictionary):to repeat aloud (eg a poem, etc) from memory, especially before an audience [從記憶中出聲重述(譬如一首詩歌等),特別是在聽眾觀眾前]。只有「背誦」,在聽眾觀眾前。

權威的英文《維基百科》(Wikipedia)以 recite 的名詞形態「recitation」作為條目,開宗明義就說 recite 發生在聽眾觀眾前,「朗讀」(或「朗誦」)、「背誦」皆可。有興趣的讀者不妨自行求證。

再度咬文嚼字。綜上所述,recite可「朗讀」(或「朗誦」)可「背誦」,reciter 既是「朗讀者」(或「朗誦者」)也是「背誦者」,而且要有聽眾觀眾,這不正是央視節目《朗讀者》要的嗎?


Monday, March 27, 2017

當希臘神話遇見中國故事

今天,上海《新民晚報》的副刊【夜光杯】刊發了一篇我的文章,題為〈當希臘神話遇見中國故事〉,見報全文複製如下,讀者亦可點擊鏈接或照片瀏覽。

當希臘神話遇見中國故事

曾泰元


30 年前我在台大外文系讀本科,大一有一門專業必修課叫「西洋文學概論」,讓我們這些「新鮮人」是既愛又恨。

身邊許多同學高中都畢業自台灣的名校,都曾是叱吒風雲的一方翹楚,然而 9 月一開學,才剛接觸到這門西洋文學概論,原本趾高氣揚的大家,就都紛紛低下了頭,積極埋首書本,頓時變得謙卑了起來。

西方人文傳統的核心奠基作品,都是這門課所要涵蓋的內容,如希臘神話、荷馬史詩、古希臘悲劇、舊約聖經、中世紀歐洲的經典文學作品。這麼豐富的內容,塞進僅有的課時,意味著老師上課時只能挑重點跳著教,同學要負擔起絕大部分的學習責任。

希臘神話的體系龐大,枝幹錯綜,人物複雜,環環相扣,是我們學生的第一道關卡。一方面故事引人入勝,如進桃花源,讓我們一下子就忘路之遠近;一方面眾多的專名和交纏的情節,又給我們造成了極大的負擔,讓我們苦不堪言。

時過境遷,年少的死記硬背也好,融會貫通也好,如今許多早已塵封,甚至不復記憶,僅有些許零星,不自覺地就浮上心頭。

中國有個「削足適履」的成語,語出《淮南子
說林》:「夫所以養而害所養,譬猶削足而適履,殺頭而便冠」。鞋小腳大,人為了穿上鞋子而刻意把腳削小,比喻勉強遷就,拘泥舊例而不知變通。

巧的是,這個恐怖血腥的中國寓言竟有個西方的版本,二者異曲同工。希臘神話裡有個巨人,名叫普洛克路斯忒斯(Procrustes),他開了家黑店,攔截行人羈留旅客。店內有張床,他把旅客綁在床上,身體太長就截其下肢,身體太短就把他硬拉到與床齊長。普洛克路斯忒斯不管俘虜的身高不同,強求他們與床的長度一致,所以他名字的形容詞 Procrustean 就有了意思,指的是不管個別差異,削足適履,強求一致。

中國的民間傳說裡,有個「點石成金」的故事,根據故事的版本之一,晉朝有個道術高深的縣令,能施符作法,替人驅鬼治病,百姓見他如仙人。有一回,農民的收成不好,繳不起賦稅,他便叫大家把石頭挑來,然後施展法術。他手指一點,石頭就都變成了金子,百姓拖欠的賦稅也就都繳清了。現在中文的點石成金用來比喻善於修改文字,能化腐朽為神奇。

中國的仙人用手指一點,石頭就能變金子,這種「點石成金」的本領西方也有。邁達斯(Midas)是希臘神話裡的弗里吉亞(Phrygia)的國王,酒神戴歐尼修斯(Dionysus)賜予了他點金術,凡是他手碰到的東西都能變成黃金,食物變黃金,飲料變黃金,連他自己的女兒,最後也變成了黃金雕塑。這種「點物成金」的邁達斯之觸(the Midas touch),指的就是事事皆能成功、輕而易舉就能賺大錢的本領,這跟中文「善於修改文字、能化腐朽為神奇」的點石成金,貌似而神離,二者大異其趣。

中國傳統武術有一門絕技叫金鐘罩,練成之後據說全身可以刀槍不入。練金鐘罩的武師身上總有一兩處地方功夫練不到,這就是「罩門」所在。要是罩門被人發現,以手指用力一戳,武功旋踵即廢。

源自中國武術的罩門,後來多轉指個人難以克服的關鍵性弱點,這在希臘神話裡,恰好也有個殊途同歸的答案。阿基里斯(Achilles)是希臘神話裡的人物,是特洛伊戰爭的希臘戰神,古希臘詩人荷馬(Homer)的史詩《伊利亞德》(Iliad)有詳盡的記載。阿基里斯出生後,他母親就握著他的腳踵,倒提著浸在冥河(Styx)的水中,以練就刀槍不入、金剛不壞之身,孰料腳踵沒浸到冥河水,竟成了他往後的致命弱點。後人就用這 Achilles' heel(阿基里斯之踵)來比喻一個人的罩門或致命的弱點。

30 年前的吉光片羽,偶然凝結成英文單詞的露珠,在晶瑩剔透中,訴說著背後遙遠的希臘神話,與萬里之外的中國故事相互輝映。


Thursday, March 23, 2017

「朗讀者」的英文是 reader 嗎?

今天上海《文匯報》的副刊【筆會】刊登了一篇我的文章,題為〈「朗讀者」的英文是 reader 嗎?〉,以下為見報全文:

「朗讀者」的英文是 reader 嗎?

曾泰元


中央電視台的「中國詩詞大會」於春節期間暴紅,迴響熱烈。接棒的「朗讀者」以不同的形態延續了這股人文熱潮,未登場就讓人翹首企盼,播出以來更是廣受各方好評。我沒有掌握好節目信息,錯過了第一集,事後才得知我仰慕的翻譯大師許淵沖先生現身節目,深感扼腕。還好現代科技彌補了我的缺憾,讓我有機會上網「補課」。

接下來的每一集,我都早早地就守在電視機前,通過篇章的文字,沉浸在朗讀者的故事裡,跟著他們一起感動。然而總有個小東西橫在眼前,讓我想不注意都難——節目名稱「朗讀者」附上的英文翻譯 The Reader,從一開始就一直困擾著我。

「朗讀者」的英文是 reader 嗎?我第一次看節目時,心裡就冒出了許多問號。reader 是個基礎的英文詞彙,有幾個常見的意思,而我第一個想到的是作為教材的「讀本」,第二個想到的也馬上浮現,是閱讀書報雜誌的「讀者」,這大概跟我的專業背景與興趣愛好有關。我是個詞典學(lexicography)研究者,深知內省(introspection)並不可靠,這樣單憑自我的思索可能主觀偏頗,也容易有所遺漏,於是我便打算翻查基於語料庫(corpus-based)、有客觀證據、以科學方法編纂、英美出版的「高階學習詞典」(advanced learner's dictionary)。

高階學習詞典,或可理解為幫助大學水平以上的非母語人士學習外語的詞典,詞典的收詞量適中,規模略等同於《現代漢語詞典》,不會過於深奧專業,大體上與節目的調性類似。「朗讀者」這個節目訴諸一般民眾,中等文化水平的人應該都能理解接受。節目名稱也平實易懂,就是「朗讀的人」,並沒有高深的學問隱含其中。基於這樣的認識,高階學習詞典恰能發揮它應有的角色與功能,因此我的詞語求證由此入手。

目前市面上主要的高階英語學習詞典有六,依其第一版出版的先後順序排列如下:

(1) Oxford Advanced Learner's Dictionary(牛津高階學習詞典)
(2) 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(朗文當代英語詞典)
(3) Collins COBUILD Advanced Dictionary(柯林斯科伯高階詞典)
(4) Cambridge Advanced Learner's Dictionary(劍橋高階學習詞典)
(5) Macmillan English Dictionary for Advanced Learners(麥克米倫高階英語學習詞典)
(6) Merriam-Webster's Advanced Learner's English Dictionary(韋氏高階英語學習詞典)

綜合這六本詞典,reader 的核心意義有四:讀者(或「閱讀的人」)、讀本(或「讀物」)、(英國大學的)准教授(正教授底下的高級教師,相當於美國大學的「副教授」)、閱讀器(或「讀取器」)。另有兩個意思只出現在一二本詞典,或可視為較不常見的專業意義:(出版社的)審稿人、(美國大學的)助教。顯而易見,英文的 reader 在這文化水準相當的六本英英詞典裡,找不到「朗讀者」的意思。

我們回到 reader 的源頭 read,這個動詞的基本義是「不出聲、靜默地讀」,所以 reader 才會有以上的那些「讀者」、「讀本」等等較為常見之意。當然,read 的確也有「讀出聲音來;朗讀」的意思,不過做此解時,後面必須接補語:要不加個副詞 aloud(出聲地),如 He read the poem aloud.(他朗讀了那首詩),就是加個介詞 to(給)引導的短語,如 I read the letter to her.(我讀信給她聽)。

查閱更大更全的英文詞典,reader 確實也能找到「朗讀者」的意思,惟此舉意味著 reader 作為「朗讀者」來解,是一個相對冷僻的意思。節目的製作單位用了這樣一個常用詞的罕用義是否妥當,因為絕大多數的英語人士看到 reader,並不會聯想到「朗讀者」。

那麼,「朗讀者」的英文究竟該怎麼說呢?「朗讀」與「朗誦」基本同義,意為高聲誦讀詩文,英文的 recite 可與之對應,所以「朗讀者」就是 reciter。《牛津高階學習詞典》(Oxford Advanced Learner's Dictionary)給 recite 下的定義是「to say a poem, piece of literature, etc. that you have learned, especially to an audience」(把所學過的詩歌、文學作品等說出來,特別是說給受眾聽),這不就是央視節目「朗讀者」嘉賓上台所做的事?

六本高階英語學習詞典都收錄了 recite(朗讀;朗誦)這個基礎詞彙,定義大同小異,不過派生詞 reciter(朗讀者;朗誦者)卻只出現在一本,即《朗文當代英語詞典》(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)。這個結果若套用我上述「常見 vs. 冷僻」的論點,似乎自打嘴巴,不過情況並非如此。我們不妨這樣理解:詞典裡詞形可推導、意義可引申的派生詞,收錄與否視情況而定,為了節約篇幅,中小型詞典一般不錄,越大的詞典錄得越詳盡。以中文為例,「仰慕」為常見詞彙,詞典必須得收,否則就是失職,「仰慕者」可由「仰慕」輕鬆推導(「者」=「的人」,「仰慕者」=「仰慕的人」),詞典就可以選擇不收了。

說文解字,細節或許繁瑣,不過結論卻很簡單。「朗讀者」的英文用 reader 似乎不妥,容易讓人誤解,還是用 reciter 為宜。作為央視節目名稱的英譯,首字母大寫,前面加上可兼具獨特性和普遍性的定冠詞,「朗讀者」若是翻成 The Reciter,不曉得節目組的專家以為如何?


Wednesday, March 22, 2017

追憶那九十高齡上海宅孃孃

今天《旺報》刊登了一篇我的文章,題為〈追憶那九十高齡上海宅孃孃〉。在清明即將到來之際,僅以此文獻給我的上海姑媽。以下為見報全文:

追憶那九十高齡上海宅孃孃

曾泰元


清明時節憶故人。值此慎終追遠之時,上海姑媽的身影就浮現腦際。

我的上海姑媽叫陳慧子,是我上海太太的養母,她們倆相依為命數十年,我和太太都用上海話叫她「孃孃」。去年的清明前夕,孃孃在上海市普陀區人民醫院溘然長逝,享壽九十有三。我們得知噩耗的那一刻,至今歷歷在目。

忍痛趕回上海奔喪

當時我和太太在台北的日本料理店吃午飯,吃到一半菜還沒上完,太太的手機就響了起來。來電顯示,是上海的號碼,我們心頭震了一下,驚現不祥之感。

果不其然。太太接起電話,臉色馬上變沉,講了幾句就走到戶外,過了許久才噙著淚水回來。孃孃在午時因自然老化,於睡夢中平靜地停止了呼吸心跳,悠然駕鶴西歸。我們收拾起悲慟回家,備妥了必要的東西,訂好了最近的機票,一起趕回上海奔喪。

孃孃晚年身體尚稱康健,雖一個人獨居上海,然生活均能自理,自己還下廚燒飯,惟清潔工作花錢請人。鐘點工阿姨過來幫忙,她立刻化身總司令,指揮若定。孃孃熱愛閱讀,一天兩份報訂了三十多年,上半天讀《文匯報》,下半天讀《新民晚報》,坐在客廳的躺椅上,就著閱讀燈,戴上老花眼鏡,便能消磨一整天。有時白天沒看完,她還把報紙帶上床,側身讀報直至入眠。

孃孃也愛看書,特別鍾愛民國文人的傳記、信札、和作品,母女倆的閱讀品味相近,於是便經常互通有無,對人物內容品頭論足。孃孃也愛看電視,中國女排和國外偶像劇是她的最愛。看女排時就像個小孩子,雀躍、鼓掌、歡呼、嘆息之聲不絕於耳,看偶像劇則像個純情少女,靜靜地坐著,沉醉在年輕人的愛情故事裡。

漫長等待來台依親

我和太太在上海完婚之後,她還得為一紙入台許可而苦等數月,證件下來才能赴台依親。在這段漫長的等待裡,有一回我突然想給她個驚喜,便不動聲色地坐早班飛機到上海看她。下了飛機出了地鐵,我拉著行李箱走在路上,迎面而來的竟是孃孃!我們倆四目相望,久久說不出話來,都沒想到會有這樣的相遇,先得到驚喜的不是太太,反而是意料之外的孃孃。

太太婚後來台定居,雖然飛機只需一個半小時,差不多就是上海到南京的高鐵時間,不過心理距離卻遠大得多。太太從小就給孃孃帶大,幾十年的感情,老人家自是百般不捨。太太幾乎每天都打越洋電話,在台北給上海的孃孃噓寒問暖,聊聊家常。碰到寒暑假,我們夫妻倆當然更是帶著滿箱的禮物,迫不及待地回上海陪她。

我若是有機會到大陸出差或者參加學術會議,多半也會設法繞道上海,帶著她喜歡的巧克力和鳳梨酥向老人家請安。家門一開,孃孃看到我來了,總是笑容滿盈,興奮地拍手歡迎,大喊「天使來了!天使來了!」我和太太經常回滬探望,漸漸的,孃孃對於太太嫁到台灣,也就較能釋懷了。

孃孃是個資深宅女,不喜歡出門旅遊,寧可宅在家裡閱讀、看電視,她的名言就是「秀才不出門,能知天下事」。別以為她年紀大,宅在家,不知今世是何世,外面在流行什麼、社會上有什麼潮言潮語,她可是瞭若指掌。

固執讓人無可奈何

因為孃孃不喜歡出遠門,所以我和太太不斷邀她到台灣依親同住,她一直都不願意,意志堅定無比,我們也莫可奈何。她退休前曾任上海化工研究院子弟學校的校長,昔日的同事好友李華和夫婿許國良到台灣旅遊,給我們招待,對台灣的印象大好,回上海之後他們倆有了親身經歷,便輪流向孃孃勸說,對她動之以情說之以理,一次不行再來一次。孃孃於是逐漸鬆動了心防,最後終於答應來台。

孃孃到台灣之後,基本上還是宅在家,跟我們一起生活,看看台灣的報紙電視,在太太的陪伴之下,我有空也會開車載著她出去附近走走。她喜歡三毛,讀了許多三毛的作品,本想到新竹五峰鄉清泉的三毛故居,一聽到我說要走山路,開車可能要兩個小時,馬上就打退堂鼓,說太久了,還走山路,不去不去。我多嘴,讓她的願望落空,想盡辦法讓她回心轉意,而她卻手一揮,臉一扭,說不去就是不去。

孃孃就是這麼一個愛憎分明、天真可愛的人,固執可以固執到讓人無可奈何,不過熱情起來,卻也甜蜜地令人難以招架。

人生之事誰說得準

那次孃孃從上海來台,正好碰到雙十國慶,某家報紙還採訪了她。她很謹慎,考慮再三,接受了採訪,不過只用化名,對於記者的提問則侃侃而談。隔天,這篇報導居然登在頭版頭條!她看了報紙,不禁面露喜色,說想不到生平第一次上報,竟在海峽對岸,而且還是頭版頭條,人生之事,有誰說得準?

唉,人生之事,有誰說得準?在她接近人生終點之時,也不斷感嘆,我怎麼都九十幾歲了?我怎麼都九十幾歲了?這就是我的上海姑媽。

(曾泰元╱東吳大學英文系副教授、復旦大學外文學院訪問學者)

Monday, March 13, 2017

當「日式炸豬排」以日文的 tonkatsu 進入英文

今天《蘋果日報》網站刊登了一篇我的專欄文章,題為〈當「日式炸豬排」以日文的tonkatsu進入英文〉,欲覽全文,可點選超連結或圖片,也可參考以下:

曾泰元專欄:當「日式炸豬排」
以日文的 tonkatsu 進入英文

曾泰元/東吳大學英文系副教授、復旦大學外文學院訪問學者


台灣夜市的雞排遠近馳名,「雞排比臉大」的廣告詞讓人印象深刻。雖是禽流感期間,不過一想到好吃不貴的雞排,不少人肯定都會垂涎三尺。

夜市若想體貼外國遊客,招徠更多生意,那麼小吃攤的美食就需要英文翻譯。雞排的英文怎麼說?chicken "steak"(厚切肉排)?chicken "chop"(厚切帶骨肉排)?chicken "fillet"(無骨肉片)?chicken "cutlet"(肉排)?如果有人不按常理出牌,把雞排直接音譯成 jipai,不曉得社會大眾是不是一陣調侃訕笑?

且慢,姑且聽我道來。

日前,以發佈「年度詞彙」(Word of the Year)而聲名鵲起的《線上牛津詞典》(Oxford Dictionaries Online)公布了一批英文的新詞,tonkatsu(日式炸豬排)以「tonkatsu sauce」(豬排醬)的形式赫然在列。這個 tonkatsu 的日文作「豚カツ」,日文的「豚」就是中文的「豬」,「カツ」(katsu)截短自「カツレツ」(katsuretsu),就是英文 cutlet(肉排)的日文音譯。也就是說,日本料理的豬排,英文沒有按照字面翻成 pork cutlet(豬肉排),而是以它的日文 tonkatsu 直接收錄。

在同一批發佈的英文新詞裡,我也看到了 takoyaki(章魚燒)。這個 takoyaki 的 tako 日本漢字寫作「蛸」,就是「章魚」的意思,yaki 的日本漢字寫作「焼」,也出現在諸如 teppanyaki(鐵板燒)、teriyaki(照燒)、sukiyaki(壽喜燒)等英文借自日文的字眼裡。章魚燒的英文沒有意譯為 octopus ball(章魚丸),而是以日文的 takoyaki 直接進入英文,為《牛津詞典》所收。

再早些時候的「和牛」,更是個絕佳的例子。和牛為日本品種的頂級牛,英文直接音譯作 Wagyu(Wa「和」,即「日本」+ gyu「牛」),而不是意譯的 Japanese cattle(日本牛)或 Japanese beef(日本牛肉),這個 Wagyu 是餐飲界的規範用詞,早已見諸包括牛津詞典的各大權威英英詞典。

日本人重視完美,一絲不苟,精益求精,舉世皆知。他們把看似簡單的食品做到極致,做出價值,做成品牌,連英語世界都眼睛一亮,難怪 tonkatsu(日式炸豬排)和 takoyaki(章魚燒)會進入牛津的殿堂,成為英文詞彙的一份子。

台灣的美食何其多,大家翻譯時還在英文裡兜圈子嗎?還在絞盡腦汁想辦法意譯嗎?事實上,放眼全世界,音譯就是翻譯異國美食最常見的作法。鑒往知來,看看鄰國日本,我們的雞排(jipai)、鹽酥雞(yansuji)、以及其他種種的特色小吃,何妨音譯?在給美食翻譯時我們不該妄自菲薄,要有自信,外國人不懂,是他們該學,而且他們也願意學。答案,有時不須拐彎抹角,反而藏在直接的簡單裡。

關於台灣的小吃美食,只要我們秉持著類似的精神,努力做好,打出品牌,好好行銷,相信也能以音譯的形式進入英文,為權威的詞典所收。最近牛津對 tonkatsu(日式炸豬排)和 takoyaki(章魚燒)的收錄,以及其他的諸多前例,不正是鐵的明證?

Monday, March 06, 2017

樂來越愛你 該得最佳片名獎

今天的《人間福報》刊登了一篇我的投書,題為〈樂來越愛你 該得最佳片名獎〉,講的是電影《樂來越愛你》的片名玄機。以下為見報全文:

樂來越愛你 該得最佳片名獎

今年奧斯卡的大熱門《樂來越愛你》(La La Land),獲得平紀錄的十四項提名,最終摘下六個獎項,成績亮眼。如果奧斯卡有個「最佳片名獎」,那肯定非它莫屬。

我是英語研究者,覺得這部歌舞片的片名極具巧思,要豎起拇指大讚一番。

《樂來越愛你》的英文片名 La La Land,似乎有四重含意。

第一、LA 是洛杉磯(Los Angeles)的簡稱(或可譯為「洛」),把 La(洛)這個簡稱重複一次,後面再加個代表「地」的 Land,構成了 La La Land(姑且翻成「洛洛地」),這個 La La Land 是個英文詞彙,就是洛杉磯的暱稱。電影的場景設定在洛杉磯,片名道出劇情的發生地。

第二、洛杉磯最負盛名的當屬好萊塢,此乃美國電影產業的代名詞,因此 La La Land 也有「好萊塢」之意。女主角艾瑪史東不斷地四處試鏡,爭取成為好萊塢影星的機會,這層寓意也隱含在片名裡。

第三、la-la 也是「啦啦啦地唱歌」之意,是個擬聲詞。電影是部歌舞片,本來就有許多男女主角唱歌的橋段,片名也透露出這個片種的訊息。

第四、一個人啦啦啦地唱歌,經常會唱到出神忘我,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,小寫的 la-la land 也有「幻想世界」之意。電影裡的男女主角經常走神,一陣恍惚就進入到幻境中遨遊,英文的片名 La La Land,更是充分預告了這個由現實頓入幻想的情節。

這四重的含意,電影都完全體現出來了,不得不讓人佩服片名的巧思。

曾泰元(台北市╱東吳大學英文系副教授)


Friday, March 03, 2017

bao:『包子』的新英文

廣州《南方周末》的專欄版 3 2 日刊發了我的專文,題為〈bao:『包子』的新英文〉。時值中國大陸「兩會」期間,據說「包子」一詞比較敏感,加上《南方周末》文章上網一般滯後,所以暫時還沒有文章連結,敬請諒解。

bao:『包子』的新英文

曾泰元


長久以來,從南到北,從東到西,包子在中國各地一直都廣受歡迎,不過近幾年來,這個平民美食的熱度明顯升溫不少。

2015 年我從台北飛到北京,在北大、北師大、北外等幾所知名的高校舉辦講座,發現北京街頭冒出了許多前所未見的慶豐包子鋪,連招牌都出現了英文標識。

我慕名走進了王府井商圈的一家,發現店鋪用了兩塊招牌,一塊有企業商標,鑲在外牆的顯眼處,包子翻成 steamed dumpling(蒸的麵糰;蒸餃),另一塊是木製牌匾,掛在大門的正上方,包子譯為 steamed stuffed bun(蒸的帶餡小圓麵包)。簡單的包子,翻譯得累贅,有如隔靴搔癢。一樣的包子,卻在同一家店鋪用了截然不同的英文名字,讓不諳中文的外籍人士一頭霧水,還以為是兩種不一樣的食品。

包子的英文怎麼說?如果您還在用 steamed stuffed bun,那您可就落伍了,因為現在的英語人士都喜歡說 bao(包)!

過去這幾年,包子不只在中國聲名大噪,在歐美更是異軍突起,廣為人知,喜愛者趨之若鶩,主流的英文媒體紛紛報導。杭州連鎖包子店「甘其食」的第一家海外店 Tom's BaoBao(湯姆的包包),2016 年下半年在美國麻州劍橋鎮的哈佛廣場商業區開業,其精緻美味的包子引來了《今日美國報》(USA Today)、《波士頓環球報》(The Boston Globe)的報導,「包子」的英文用的就是 bao。

再早些時候,來自台灣移民的後代黃頤銘(Eddie Huang)也讓另一種形式的包子「刈(guà)包」揚名美國。黃頤銘是美國的美食名人,後來更以他的自傳 Fresh Off the Boat《菜鳥新移民》以及據此改編的同名情境喜劇,成為美國媒體的知名人物。黃頤銘在紐約市曼哈頓下城的東村開了家 BaoHaus(包之家),專賣台灣特色的刈包(或作「割包」),《紐約時報》(The New York Times)、《滾石雜誌》(Rolling Stone)都大幅報導,英文或用全稱的 gua bao,或用簡稱的 bao。

bao 這個英文單詞很新嗎?非也。我上個世紀 90 年代初在美國讀博,那時美國就有人在賣包子了,我身邊的美國朋友都習慣稱之為 bao,「(豬)肉包」是 pork bao,「(蔬)菜包」是 vegetable bao,「豆沙包」是 bean bao。

當時我在美國尚不以為意,直到十多年後的 2005 年,我查閱了英語世界最大、最權威的《牛津英語詞典》(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,略作 OED),我才知道「包子」的音譯早已進入英文。

OED 以 pao-tzu 的型態收錄了包子,把它定義為 In Chinese cookery: a steamed bread roll with a savoury or sweet filling(在中式餐飲中,一種蒸製的帶餡圓麵包,餡料可鹹可甜)。這個 pao-tzu 的拼法是依傳統的威妥瑪拼音(Wade-Giles)轉寫,1927 年就已經正式見諸英文的文獻,出現于吉納維夫‧威姆薩特(Genevieve Wimsatt)所寫的《一個白人在中國》(A Griffin in China):The pao tzu is a sort of steamed tart, filled not with sweets but with chopped meat and green vegetables.(包子是一種蒸製的餡餅,包的是碎肉與青菜,而非甜品)。

在漢語拼音廣為大家接受之前,「包子」常拼成 pao-tzu,後來才逐漸改為 baozi,這個拼法的演變,也忠實地紀錄在 OED「包子」詞條的詞形(forms)、來源(origin)、與詞源(etymology)解說裡。OED 引用了一則 1997 年 11 月 14 日《西雅圖郵訊報》(Seattle Post-Intelligencer)的報導就是明證:Bao-zi, a dry, doughy wheat bun steamed and filled with shredded pork(包子,一種小麥製成的小圓麵包,乾燥柔軟,包碎豬肉餡,蒸而食之)。至此,「包子」的英文已確定由舊式的 pao-tzu 轉為新式的拼法 baozi。

2016 年,「包子」的英文發生了一件值得一提的驚喜事。OED 在其年度第 3 季(9 月)的修訂中另立詞條,以 bao 為詞目(headword)收錄了「包子」,定義與 pao-tzu 完全相同,並稱其「= baozi」,而點擊這個 baozi 的超連結,頁面跳轉到最初的 pao-tzu。也就是說,OED 收錄的「包子」,其英文最早是威妥瑪拼音的 pao-tzu,後來演變為漢語拼音的 baozi,最後再依此簡化為單音節的 bao。

OED 關於 bao 的最近一條書證(quotation),出自 2004 年 4 月 4 日的《紐約時報》:In the Hong Kong Maxim's, what you get when you ask for bao is a puffy white bun stuffed with pork and scallions, or barbecued meat.(在香港的美心餐廳,你點的包子是種白色膨鬆的小圓麵包,裡面包有青蔥豬肉餡,也就是叉燒餡)。

OED 是一部依歷史原則編纂的超大型詞典,古今兼收,縱覽英語千年史。而另一部以評選「年度詞彙」(Word of the Year)而聲名鵲起的《牛津線上詞典》(Oxford Dictionaries Online,略作 ODO),則貼緊時代脈動,著力於紀錄、描述現代英語。

先於有歷史縱深的 OED 一步,這部專攻現代英語的 ODO 在 2016 年稍早就悄悄地增收了包子的英文 bao,此舉並沒有引起什麼關注,更沒有任何的新聞發布會。「包子」的英文,ODO 與 OED 的最新修訂多所類似,均以 bao 為詞目,隨即在一旁補充,言其「又作 baozi」(also baozi),並摒棄了 OED 的舊拼法 pao-tzu。ODO 給 bao 下的定義是 a Chinese steamed bread roll with a filling of meat or vegetables(一種中式的蒸製圓麵包,以肉或蔬菜為餡)。定義底下還羅列了十餘條從語料庫摘取的例證,拼法以 bao 為最大宗,全稱的 baozi 只是點綴。

「包子」傳統上常翻成 steamed bun(蒸製的小圓麵包),或是詳細一點的 steamed stuffed bun(蒸製的帶餡小圓麵包),然而這只不過是籠統含糊的解釋,難以體現中國美食的特色和韻味。bao 這個音譯詞的出現,雖然低調,然其使用于廣大的英語世界,並得到權威英英詞典的肯定與收錄,讓我們中國人都同感欣喜。

中國的包子種類繁多,大家翻譯時還在英文裡兜圈子嗎?還在絞盡腦汁設法意譯嗎?鑒往知來,有 bao 和 baozi 在英語世界的眾多前例可尋,有權威英英詞典的收錄作為堅實的後盾,這些包子也都以音譯的型態面世如何?叉燒包翻成 char siu bao,生煎包翻成 sheng jian bao,小籠包翻成 xiao long bao,湯包翻成 tang bao,灌湯包翻成 guan tang bao,這樣簡單直接,不也挺好的?


蘭州牛肉麵的英譯

上海《新民晚報》的副刊【夜光杯】2 月 27 日刊發了一篇我的文章,題為〈蘭州牛肉麵的英譯〉,請點擊超連結或圖片瀏覽。

鍛鍊你的「背單字」能耐

2017 年 3 月號的《英語島》雜誌,繼續連載我的英語詞彙專文,題為〈鍛鍊你的「背單字」能耐〉,全文請見圖檔或點選超連結。